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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紅網株洲12月23日訊(通訊員 周慧 吳永平 袁華成)現年34歲的陳某曾經因搶奪、盜竊被法院判刑三次,累教不改的他出獄後因打牌輸錢沒錢用又繼續作案,單獨或伙同張某在株洲市一高校內連續盜走5輛自行車。201seo3年12月20日,公安機關以陳某、張某涉嫌盜竊罪向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區人民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
  2013年10月3日下午usb13時許,陳某竄至湖南工業大學東校門旁盜走寧某1輛美利達勇士600-D型自行車,隨即在株洲市天元區炎帝廣場旁以240元的價格將自行車賣給一過路男子。經價格鑒定,該輛自行車價值1620元。
  10月中旬,陳某先後兩次竄至湖南工業大學東校門旁,分別盜走鄧某1輛喜德盛自行車、李某1輛捷安特自行車。得手後,陳某以每輛100元的價格在株洲市天元區炎帝廣場附近將2輛自行車賣給2名過路男子。經價格鑒定,該2輛自行關鍵字排名車價值合計1280元。
  11月6日下景觀設計午16時許,張某因沒有錢用就在株洲市蘆淞區中心廣場搭乘公交車去湖南工業大學準備偷自行車,在湖南工業大學東校門口附近碰見陳某,雙方雖然互不相識,但都知道對方是來偷自行車的,於是他們二人商量合伙偷自行車,並平分贓款。隨後,陳某和張某在湖南工業大學東校門口附近盜走王某1輛永久牌山地自行車、袁某1輛美利達勇士500型自行車。得手後,二人在株洲市蘆淞區供銷大廈二手車市場將2輛自行車賣給王某某,獲得贓款720元,陳某和張某各分得360元。經價格鑒定,該2輛自行車價值合計2090元。
  銷贓後,陳某預防癌症伙同張某又馬上竄至湖南工業大學,準備再次作案時被大學保安抓獲。
  據查,陳某曾因犯搶奪罪於2004年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因犯盜竊罪於2008年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因犯搶奪罪於2010年5月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年。張某曾因犯非法拘禁罪於2007年11月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曾因盜竊於2010年、2011年先後被勞動教養1年、1年9個月。  (原標題:“三進宮”男子出獄後連盜5輛自行車又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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